商标说明

贵州荣和烧坊酒业有限公司是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奖主体,现在拥有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奖奖牌的注册商标和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奖奖牌实物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对奖牌的鉴定证书。从2010年10月8日起,凡是贵州荣和烧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正规产品一律使用金牌商标,请经销商和消费者认准金牌商标和生产日期。

  2010年10月8日前由贵州荣和烧坊酒业有限公司出品的使用“荣和”商标的产品均属本公司正规产品,如发生商标权纠纷由本公司全权负责法律责任,与经销商无关。凡是使用“荣和”商标非本公司出品的产品,均不能享受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奖的荣誉。盗用本公司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奖荣誉、盗用本公司69.18亿美元品牌价值荣誉、盗用本公司2008奥运国际新闻中心战略合作伙伴荣誉、盗用本公司首届中国酒文化节文化品牌金奖荣誉的公司进行产品宣传的均属假冒产品。本公司将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贵州荣和烧坊酒业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0日